1.事實發生日:99/09/01
2.公司名稱: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本年度普通股除權息基準日為99年9月14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
民國99年9月10日至99年9月14日止為本公司普通股停止過戶期間。
(2)另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可轉換公司債
停止轉換期間為民國99年8月20日至99年9月14日。惟依據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
美時一自99年9月21日起始得轉換。
(3)另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可轉換公司債
停止轉換期間為民嘯99年8月20日至99年9月14日。惟依據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
美時二自99年9月24日起始得轉換。
(4)另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
換辦法規定,本公司普通股股份變動時,轉換價格依所定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
幣分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由於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低於百
分之一點五,故不調整轉換價格。
(A)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99年9月21日適用調整後之轉換價格(反稀釋)
49.42元。
(B)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99年9月24日適用調整後之轉換價格(反稀釋)
51.44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