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1/29
2.公司名稱:立弘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99/11/29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民國99年11月30日至
99年12月30日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銀行全省
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
所認購股份,依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電話:(02)2507-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