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6/30
2.發生緣由:九十三年董事會決議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本公司93年6月30日董事會決議:
1.除息基準日訂為93年7月27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7月23日至93年7月27日。
3.股票最後過戶日:93年7月22日。
4.現金股利發放日:93年8月20日。
二、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7月23日起至93年7月27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
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最後過戶日93年7月22日下午四時
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和平
東路一段一四七號五樓,電話:02-33433711)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