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12
2.發生緣由:
(1)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91011署授食字第0991413231號來文。
(2)廢止衛生署藥製字第054970號『曲美亭膠囊15毫克』許可證。
3.處理過程:停止製造銷售並於99年11月11日前完成全面回收。
4.預計可能損失:回收金額待市場實際回收狀況而定,而該品項占本公司營收未達5%,
尚不致於對本公司財務業務造成重大影響。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於99年11月11日前完成全面回收市售品。
(2)立即停止輸入、製造、批發、陳列、調劑、零售。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