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25
2.公司名稱: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8/25召開董事會,決議事項如下:
一、承認九十九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
二、決議九十八年除息基準日。
三、決議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
四、決議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五、決議設置內部稽核之代理人。
六、決議補承認衍生性金融商品。
七、決議修正「衍生性金融商品處理程序」。
八、決議增訂內部控制制度之「庫藏股作業」內部稽核制度「庫藏股稽核作業」。
九、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十、決議續租關係人陳立賢名下不動產作為本公司針劑廠使用
十一、決議銀行貸款額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上櫃前承諾櫃買中心董事長本人、配偶及二等親以內之親屬,
暨該等人員持股逾半之公司等關係人進行交易或修改交易條件時,
須經本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且於董事會後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重大訊息揭露。
2、承租關係人陳立賢之土地做為工廠用地使用。
3、租賃地點:台南縣新化鎮洋子段地號1079號(面積7500平方公尺)。
4、租金費用:每月壹拾壹萬貳仟伍佰元整。
5、租賃期間:100年1月1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期間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