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01
2.契約相對人: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3/07/01起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取得「菲蘇德美(pHisoDerm)」
品牌在台永久經營權及有關技術
、商標、製造、銷售等商標使用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該品牌自7/1起
正式轉移至杏輝。藉由「菲蘇德美(pHisoDerm)」,
杏輝將由醫院、診所、藥局、藥妝店通路,擴展到美容
醫學及消費市場版圖,預估每年可以為杏輝挹注一億
元以上營收。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近年來杏輝以台灣為中心向外擴展,
在加拿大及中國陸續設立GMP標準之生產基地,奠定
美加及大陸的產銷架構,且擁有具國際認證標準
(ISO 17025及GLP)之研發中心,為全國製藥業第一家
通過經濟部技術處”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案”
之公司。研發團隊由教授、醫師、藥師、博士等近百位
專業人士所組成,配備現代化精密科技儀器,並與國內
外大型研究機構及大學簽訂研發合作,以開發
「安全、安定、有效」的產品為宗旨。
台灣地區所販售之「菲蘇德美」原由菲律賓及馬來西亞
進口,杏輝接手後,將該系列產品移轉至台灣及加拿大的cGMP
藥廠製造,以提升產品的品質及服務。面對大眾的健康及消費
者的需求,杏輝以國內外專業技術及國際級研發中心為後盾,
品質掌控將更加嚴謹,對消費者也會更有保障。同時,杏輝
的研發中心也正式成立美容醫學部,結合專業生物科技及
中草藥的既有研發基礎,對美容醫學之產品做系列性的
開發及研究。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