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9/21
2.買回股份目的:為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161,964,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09/22~93/11/21
6.預定買回之數量:4,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40元以下20元以上,惟如買回期間,公司股價若低於買回區間
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6.5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51,000股,1,697,200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92年買回本公司股份共51,000股,
買回總金額為1,697,200元,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為0.08%。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因買回期間公司股價穩定,為顧及本公司股東
權益及考量員工未來認股之意願,致未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3年09月21日決議為轉讓股份予員工,依法買回
公司股份。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計劃,業經考慮
公司財務狀況,不致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此次五鼎(股)公司所訂買回
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主要係造成現金流出,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該公
司帳上現金及短期投資尚有540,601仟元,足以支應該項支出,買回後該公司之財務結
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等均在合理範圍內,
且所需金額上限佔流動資產之19.91%,該比率影響甚微,故對該公司之財務狀況影響
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