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五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
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
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
見。
除下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
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
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
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五所述,五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
月三十日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中分別計新台幣(以下同)127,517仟
元及117,356仟元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投資收益分別為2,715仟元
及1,000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之投資收
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
所調整時,對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
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
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五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
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