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五鼎生技、聿新生物科技暨沈燕士、楊金昌、吳坤烈、黃永河、李光霖
法院名稱:台北地院、高院、新竹地院、台北地檢署、板橋地院
相關文書案號:略
2.事實發生日:93/03/0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聿新生物科技公司因營業秘密、專利權侵權糾紛
而涉訟,承蒙各界關心,至為銘感。今雙方為息訟已達成和解,特此週知,並誠摯
呼籲各界,尤其是方見萌芽之生技產業,應致力研發提昇自有技術,並尊重各公司
之智慧財產權,期崢嶸於國際市場,昂揚於世界舞台,更創台灣科技無限生機。
4.處理過程: 雙方各自向管轄機關或法院等提出撤回聲明、陳報和解。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