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吾華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決議許可董事從事競業行為及 大陸地區事業之經營行為。

股票代號:1731 美吾華
發布時間:2011-06-15
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決議許可董事從事競業行為及 大陸地區事業之經營行為。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李成家 (2)賴育儒 (3)李伊俐 (4)陳寬墀 (5)陳文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李成家 (2)賴育儒 (3)陳文華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李成家:擔任美吾髮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2)賴育儒:擔任美吾髮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3)陳文華:擔任美吾髮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010號27樓2766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化妝品的研發、生產(限分支機構)、化妝品及原料的 批發、佣金代理(拍賣除外)、委託加工,上述產品的進出口及提供相關的配套業務(不 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 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