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吾華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股票代號:1731 美吾華
發布時間:2003-05-22
主旨: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92/05/22 2.重要決議事項: 第一案 案 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 說 明:一、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業經廣信益群會計師事務所陳永琳、 郭錦蓉會計師查核完竣之決算財務報表,已依法送監察人審查完畢。 二、謹檢附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1.營業報告書 2.資產負債表 3.損益表 4.股東權益變動表 5.現金流量表 三、依法提請 承認: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 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說 明:一、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擬分配如下表,提請 承認。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餘額 9,340,512 加:九十一年度稅後純益 87,203,884 迴轉特別公積 31,010,866 可供分配餘額 127,555,262 減:提列法定公積(純益10%) (8,720,388) 現金股息(每股1.0元) (70,573,730) 員工紅利(2%) (2,376,697) 董監酬勞(2%) (2,376,697) 期末餘額 43,507,750 二、前項股東股利於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立除息基準日。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案 由:訂定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依台財證六字第○九一○一六一九一九號函規定訂定之,原九十一年三月 十三日修訂通過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八十七年十一月十日通過之背 書保證作業程序自即日起廢止,新訂定之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如 附錄(第15~20頁),敬請 核議。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案 由: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依台財證一字第○九一○○○六一○五號函規定訂定之,原九十一年十二 月九日修訂通過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修 訂通過之衍生性商品交易辦法自即日起廢止,新訂定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程序如附錄(第21~44頁),敬請 核議。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案 由:擬推行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案,提請 討論。 說 明:配合臺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致力推行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經公司股務 人員及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審慎評估後,認為能為公司節省成本及免除股票 搬運風險等優點,故自本年度始擬推行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敬請 核議。 決 議:照案通過。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