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花仙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
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
據查核結果對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
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
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
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五)所述,花仙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
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43,956仟元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相關之投資利
益996仟元,暨附註十一所揭露被投資公司相關之資訊,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
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查核,對民國九十二年
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花仙子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年及
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花仙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
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
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鼎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林松樹
會 計 師: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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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