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24
2.增資資金來源:92年度及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4,000,000股(含員工紅利轉增資131,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40,0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紅利轉增資131,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73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
得於發行新股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湊足整股請求合併為
整數分配股份,股東未予合併之畸零股,除按股票面額折發現
金,該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增置或更新生產及研究發展設備。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會再行訂定並公告配股除權、增資基準日,主管機關對
內容如有修正,以其修正核准後為準,授權董事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