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4/2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
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
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
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6所述,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三月
三十一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為511,493千元及438,927千元,暨民國九十二
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投資損失7,052千元及10,454千元,係
以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另附註十一「轉投資事
業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依第二段所述之核閱程序執行核閱
工作。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及相關資訊倘經會計師核
閱,對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集智會計師事務所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文號:(79)台財證(一)第35368號
會計師:柯 宗 立
會計師:蔡 靜 雯
中華民國 九十二 年 四 月 二十二 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