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日期:八十六年七月十五日
茲為應 貴會計師事務所遵照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所
發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制度實施要點」
(以下簡稱「實施要點」)之規定審查本公司民國八十六年一
月一日至六月卅日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制度之需要,謹聲明如
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及維護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制度係本
公司管理當局之責任。
二、本公司業已依該「實施要點」之規定,評估內部控制與內
部稽核制度之有效性。
三、本公司聲明業已依該「實施要點」之規定,建立完整之內
部控制內部稽核制度並已有效執行。
四、本公司之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制度,並致對財務資訊之記
錄、處理、彙總及報告造成不利影響之重大缺失。
五、本公司並無重大舞弊及其他非重大但有管理當局或在內部
控制與內部稽核制度中擔任重要職務之人員涉入之舞弊情事。
六、本公司於管理當局出具本聲明書後,並未修訂書面內部控
制制度與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或發生其他足以重大影響內部控制
與內部稽核制度之情事,包括管理當局對重大缺失所採取之改
正措施。
公司名稱:元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陳信宏
稽核主管:林芯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