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第30版
2.報導日期:92/09/22
3.報導內容:林文淵參與中碳分紅適法性有爭議,員工指今年元月才兼職,無權分配91年紅
利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員工針對林文淵董事長分配員工紅利,並無不滿及議論。
(2)依經商字第88227750號函示,員工紅利分配之對象,屬公司內部自治事項,另參照
91年台北地方法院有關勞動基準法及公司法之判決,及依一般慣例員工紅利其分派對象
自得以除權除息基準日現職員工為準。本公司91年度之盈餘分紅係經92年6月12日股東
會通過,另本公司之除權除息基準日為92年7月25日,而本公司林董事長在此之前已就
職上任,因此參與員工分紅並無不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