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22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315,036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3/23-93/5/22
6.預定買回之數量:500仟股
7.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25元至17元之間,董事會決議當公司股價
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4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162,000股;3,012仟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已買回250仟股,其中88仟股已轉讓予員工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30322董事會議記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轉讓期間依法自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日起三年為限,得一次或分次轉讓。
員工得認購之庫藏股數額按其考評、特殊貢獻及未來發展潛力等因素予以核計
。庫藏股每股轉讓價格以庫藏股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且不得低於本轉
讓辦法訂定當日之收盤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
加時,其轉讓價格應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
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0.4% ,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1.24%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
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證券承銷商認為本次
買回公司股份後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
比率及速動比率等均在合理之範圍內,且所需金額上限佔流動資產之1.24%,該比率
影響甚微,故對於該公司之財務狀況影響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