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 重大訊息 -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 易處理準則」規定標準。

股票代號:1717 長興
發布時間:2010-08-02
主旨: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 易處理準則」規定標準。
1.契約種類: 固定利率交換契約 2.事實發生日:99/8/2 3.契約金額: 新台幣150,000仟元,固定利率交換共二筆。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全部與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以不超過交易契約總金額5%為上限。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不適用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益金額: 已實現(損)益金額NT(11,309)仟元 未實現(損)益金額NT(12,356)仟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本利率交換係為規避借款浮動利率產生利率變動風險 已實現損失:因整體經濟變動,影響浮動利率與固定利率差異造成損失 未實現損失:依銀行評價至到期日之公平價值,依近期財報計算, 每股淨值影響約0.0137元 12.契約期間: NT150,000仟元 2005.12.29~2012.12.29 NT150,000仟元 2006.01.02~2012.12.29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