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5/04
2.契約相對人:荷蘭銀行、高雄銀行、建華銀行、台灣工業銀行、日商瑞穗實業銀行
國泰世華銀行、比利時聯合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3/05/04~98/05/0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循環性商業本票發行及中期放款額度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非合併財務比率:
1.流動比率不得低於100%
2.有形業主權益比率不得低於45%
3.利息保障倍數不得低於300%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穩定財務結構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因應營運資金之需求、償還現有短期負債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