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照證交所88年3月15日發文:台証88)上字第07002號函辦
理.
二.本公司依照上函,經層峰核定加派林淑珍為代理人發言人,
則本公司代理發言人計于秉仁.林淑珍等二人.
三.茲將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有關資料發佈如次:
發言人:鍾聰明 稽核 電話:(02)27720480 傳真:27118711
代理發言人:于秉仁 副總 電話:02)27811161傳真:27118711
代理發言人:林淑珍 經理 電話:(02)27811161 傳真:27118711
以上三人通訊地址均為: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20號12樓
(郵遞區號: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