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9/06
2.發生緣由:頃閱93.9.4日工商日報刊載:證期局考慮對訊諜案簽證會計師王金來
所簽十家上市公司列入實質審閱名單,本公司對此做以下聲明:1.本公司無長期
借款.無發行國內外公司債.無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等情事。2.本公司93年上半
年度財報早已於93.7.29日即公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每股稅後盈餘為$0.39元。
3.本公司於93.7.12日接到致遠會計師來函通知,為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台證上字第0920011228號函之規定,本上半年度簽證會計師之更替,係
本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之調整,所以王金來係自93.7.12日起始為本公司簽證
會計師之一;(正如該事務所函稱,乃基於內部職務調整下,對本公司財報第一
次辦理簽證者),特予述明。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王金來會計師開始為本公司辦理財報簽證為自93.7.12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