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農 重大訊息 - 93年股東常會重大決議

股票代號:1712 興農
發布時間:2004-06-15
主旨:93年股東常會重大決議
1.股東會日期:93/06/15 2.重要決議事項: 本公司今(15)日上午舉行股東常會,重要決議如下: 一、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 說明: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附表) ,業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曾棟鋆、羅瑞霖會計師審核竣事。 決議:本案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擬定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擬案,提請 公決。 說明:一、擬定表如左:(請參閱附表) 二、除依法提列法定公積並依章程提列董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外,每股 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下同)○、二元及股票股利○、二元,俟提 股東常會決議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 決議:本案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由: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 公決。 說明:一、自九十二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下同) 七一、四五四、五八○元轉增資發行新股七、一四五、四五八股, 每股面額一○元。 二、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無償配 發盈餘轉增資股二○股。 三、上述配發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各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股手續併足壹股配發,其餘畸零股 或倘有未合併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受 ,改發現金至元為止。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股東常會通過,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另定配股除權基準日。 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相同。 六、本次增資後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三六四、四一八、三四五股, 實收資本額為三、六四四、一八三、四五○元。 決議:本案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二、選舉事項:董事、監察人改選 一、本公司第九屆董事、監察人之任期於九十三年五月廿八日屆滿,惟為配合 九十三年股東常會,將於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召開,故全體董事、監察人 ,應依法自動延任至本次股東常會,並於本次股東常會進行改選。 二、依本公司章程暨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規定,應選出第十屆董事十人及監察 人三人,自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九十六年六月十四日止任期三年。 選舉結果:計選出楊文彬、洪博彥、嘉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廖年亨、 楊天成、楊天俊、張萬榮、郭巫純真、陳金山、陳正郎、楊忠信等 董事十席;以及張肇民、王忠正、張茂樟等監察人三席。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