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農 重大訊息 - 本公司九十一年股東常會決 議事項

股票代號:1712 興農
發布時間:2002-06-18
主旨:本公司九十一年股東常會決 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91/06/18 2.重要決議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九十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 說 明:本公司九十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參閱年 報P1~2及議事手冊P23~29),業經勤業會計師事務 所曾棟鋆、成德潤會計師審核竣事。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照案承認。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擬定本公司九十年度盈餘分配擬案,提請 公決。 說 明:一、擬定表如左:(請參閱議事手冊P30) 二、除依法提列法定公積並依章程提列董監事酬勞 及員工紅利外,每股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二角 正,俟提股東常會決議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 息基準日。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提請 公決。 說 明:一、配合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公布施行之增修訂 公司法規定辦理。 二、章程修訂對照表如下:(請參閱議事手冊P11~16)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 第四案(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提請 公決。 說 明:一、規則修訂對照表如左:(請參閱議事手冊P16~17)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 第五案(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提請 公決。 說 明:一、辦法修訂對照表如左:(請參閱議事手冊P17~19)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 第六案(董事會提) 案 由: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案,提請 公決。 說 明:一、本次修正係依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財 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九一)台財證(六) 字第一0一四0四號函,配合公司法第十五條修 正補充規定上市(櫃)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應注意事 項辦理。 二、本公司對該作業原訂有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及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基於辦法管理的簡便起 見,本次修正乃合併二法為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 序,與原二法之差異已以底線表達,內容請參閱 議事手冊第四十七頁至五十頁。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 第七案(董事會提) 案 由:擬同意本公司於八十九年度(含)以前所累積之「處 分固定資產之溢價收入」資本公積新台幣(下同) 二八七、三二一、八一一元,全數轉列為保留盈餘, 提請 公決。 說 明:一、公司法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公佈刪除「處分 固定資產之溢價收入」轉列資本公積之規定,且 未來上開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可撥充 資本;經濟部另公佈八十九年度(含)以前所累 積之「處分固定資產之溢價收入」資本公積由企 業自行決定要保持為資本公積或轉列為保留盈餘 ,為利八十九年度(含)以前所累積之「處分固 定資產之溢價收入」資本公積未來可較有彈性選 擇填補公司虧損或分配股利,擬將八十九年度 (含)以前所累積之「處分固資產之溢價收入」 資本公積二八七、三二一、八一一元,全數轉 列為保留盈餘。 二、擬提報九十一年股東常會決議八十九年度(含) 以前所累積之「處分固定資產之溢價收入」資 本公積,全數轉列為保留盈餘,並提列百分之 十為法定公積。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 第八案(董事會提) 案 由:擬同意本公司於美金伍佰伍拾萬元之範圍內增加轉投 資大陸「興農藥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 農藥業」)案,提請 公決。 說 明:一、「興農藥業」係本公司已申請經濟部投資審議 委員會准予匯出美金二、五○○、○○○元 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英屬開曼群島開曼 興農控股有限公司間接赴大陸投資設立之持 股百分之百獨資公司,截至目前已實行投資 匯出美金一、九五○、○○○元,其主要係 經營農藥原藥的製造、製劑的加工、分裝及 農藥相關化學品中間體的製造及銷售業務, 目前尚屬於建廠階段。 二、為支援「興農藥業」建廠資金不足所需,期能 順利完成建廠工作,以建立大陸農藥事業未來 發展基礎,本公司於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經 第九屆第四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決議貸予 美金四佰萬元予「興農藥業」,截至目前尚未 以資金貸予方式匯出資金;今擬改變計劃在美 金伍佰伍拾萬元範圍內對「興農藥業」辦理現 金增資,投資進度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決定。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 第九案(董事會提) 案 由:案 由:擬同意於美金參拾伍萬元內增加轉投資大陸 「中山興農日用製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中山興農)案,提請 公決。 說 明:一、「中山興農」係本公司申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 會准予匯出美金五十萬元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 業英屬開曼群島開曼興農控股有限公司間接 赴大陸投資設立之持股百分之百獨資公司,截 至目前已全額實行投資匯出美金五十萬元,主 要係經營液體電蚊香、保鮮膜等家用產品事業 及農藥分包裝等業務。 二、為激勵本公司派往中山興農所屬員工共同參與大 陸家用品事業經營並共負盈虧責任,本公司同意 將「中山興農」股權百分之卅現金出賣轉讓給 現職員工,轉讓後開曼興農持股百分之七十。 三、轉讓股權後為因應拓展大陸保鮮系列家用產品市 場業務所需之資金,中山興農擬現金增資美金五 十萬元,本公司擬同意開曼興農於對中山興農 持股百分之七十之比例,即美金卅五萬元範圍內 現金增資,投資進度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決定。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