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21
2.公司名稱: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4月29日股東常會關於討論事項第二案:擬出售本公司座落於
台北市大同區文昌段2小段地號790、791、791-1、791-3、791-4等5筆土地及其地上
13筆建物(門牌號碼: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4段100號、台北市環河北路289號、台北
市環河北路291號)之全部土地及建物不動產之補充說明如下:
(1)底價訂定依據:董事會決議底價係參考二家專業不動產估價公司之鑑價結果擬定。
(2)該案提股東會決議後,委託香港商戴德梁行不動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擔任本件不動產之專任銷售公司。
(3)該案將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及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序」相關規定辦理。
(4)該案上述補充內容已於100年3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並已依法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年4月2日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議事手冊內容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