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03
2.公司名稱: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0990037004號函示,本公司98年度
財務報告附表(個別:第36頁,合併:第44頁)中,子公司資金貸與之個別限額及
總限額揭露金額均誤以母公司最近期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淨值為計算
基礎,正確應以各子公司(貸出資金公司)最近期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
淨值為計算基礎(個別及總限額皆為淨值40%)。
2.無論以原先誤植之母公司淨值或更正後以各貸出資金公司淨值為計算基礎,各
子公司資金貸與皆未超過個別限額及總限額。
6.因應措施:更正資料並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