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于八十九年六月十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
新台幣160,728,000元(含員工紅利1,800,000元)及資本公積轉增
資新台幣30,272,000元,合計新台幣191,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
股股票19,10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業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
管理委員會八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八九)台財證(一)第五五九一
四號函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公告於後:
1.公司名稱: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2.所營事業:
(一)各種電線、電纜及配件器材之製造、加工、銷售。
(二)各種金屬之冶煉、製造、加工、銷售。
(三)各種電機、電氣器材及絕緣材料之製造、加工、銷售。
(四)前項各業務之進出口貿易、代理及經銷。
(五)F401010國際貿易業(除許可業外)。
(六)E601011電器承裝業。
(七)401021電信管制射顏器材輸入業。
(限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
(八)599010配管工程業。
(九)703010廠房出租業。
(十)703030辦公大樓出租業。
3.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500,000,000元,分為150,000,00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為新
台幣946,000,000元,分為94,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分
次發行,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4.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四0號十樓。
5.公告方式:刊載於本公司所在地通行之日報顯著部份。
6.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
,連選得連任。
7.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2,100,000,000元,分為210,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37,00
0,000元,分為113,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8.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每股金額暨其發行條件:
(一).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60,728,000元(含員工紅利1,800,000元)及資
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30,272,000元,合計新台幣191,000,000元,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轉增資發行新股19,100,000股,按除
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配發貳
佰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改發現金至元為止,該畸零股並由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9.股票簽證機構:臺灣銀行信託部。
三、茲定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廿四日為增資除權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
之規定,自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廿日起至同年七月廿四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
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
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洲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妥
過戶手續(股票過戶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二二五號三樓.電話:
(0二)二七一八三四五六,郵寄辦理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俾使可享受增
資配發新股之權利。
四、貴股東若係集保戶,則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
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另
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