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年度依公司章程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員工紅利後,
另無償配發股票股利每股新台幣1.68元予股東。
第二案:以未分配盈餘158,928,000元,資本公積30,272,000元,
及員工紅利1,800,000元,合計191,000,000元轉增資發行
新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正
第三案:本公司將於八十九年度辦理股票上櫃轉上市,基於營運上
容需要變更時,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評估其上
市計劃內
第四案:修正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選舉事項:
本公司為上市申請需要增選二席監察人,並同時修訂本
公司章程第十四條,其新增選之監察人任期期間為八十九
年六月十三日至九十年六月十日。選舉結果:
戶號:24 林佩芬
戶號:1166 章苗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三)臨時動議:
出席證號90000001號股東提案:
由於國內勞工召募不易,各項成本高漲,且合機外銷比例甚
高,故建議授權董事會於不超過資本額百分之四十額度內,
廠事宜,以強化競爭力。評估並進行海外或大陸地區之投資
設出席證號80001100號股東附議。經主席徵詢在場股東一致
無異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