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協理李俊男、副理戴克章、經理陳俊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協理李俊男、副理戴克章、經理陳俊煌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東莞榮星電線有限公司:總經理李俊男、副總經理戴克章
東莞榮星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李俊男、副總經理戴克章
榮星電線(蘇州)有限公司:總經理陳俊煌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榮星電線有限公司地址中國廣東省東莞市塘廈鎮環市南路125號
東莞榮星電子有限公司地址中國廣東省東莞市塘廈鎮環市南路125號
榮星電線(蘇州)有限公司地址中國江蘇省吳江市經濟開發區運東大道55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榮星電線有限公司:漆包線、浸錫線等製造
東莞榮星電子有限公司:消磁線圈、加熱器、偏向線圈等製造銷售
榮星電線(蘇州)有限公司:漆包線、絞線之產銷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東莞榮星電線有限公司係100%持有之孫公司,採權益法認列轉投資損益。
東莞榮星電子有限公司係74.91%持有之孫公司,採權益法認列轉投資損益。
榮星電線(蘇州)有限公司係100%持有之孫公司,採權益法認列轉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