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8/26
2.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記名式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427,497千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1年8月27日至91年10月26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預定買回之每股價格為新台幣14.77元至28.89元,
惟當股價低於上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
本次買回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44,450,000元。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2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不適用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不適用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擬買回已發行之股份,提請 討論。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同意通過,
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五.二三,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一一.七八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
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評估意見摘要: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
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
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經董事會決議之日起二日內公告及
輸入股市觀測站並向證期會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