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11
2.公司名稱:億泰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
6.因應措施:
(1)訂定長、短期投資管理辦法,對本公司及綜合持股百
分之五十(含)以上之公司投資於上市、上櫃公司股票額
度作適度規範,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並據以執行;爾後
該管理辦法若有修訂,將報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備查。
(2)為增進董事會獨立執行職務之功能,於上市後改選董
事、監察人時,增選外部董事、監察人席位各一人以上。
(3)本公司法人監察人億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監
察人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東,自股票上市掛牌買賣
開始日起四年內,不移轉對億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訂定長、短期投資管理辦法,對本公司及綜
合持股百分之五十(含)以上之公司投資於上市、上櫃公
司股票額度作適度規範,並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並據以
執行。
(2)本公司已於98年股東常會改選外部董事及監察人席位
各一人以上。
(3)本公司法人監察人億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監
察人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東,自股票上市掛牌買賣
開始日起四年內,並未移轉對億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
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