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已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
1.本公司最近三年度業績變化之原因及合理性暨未來成長性之說明。
2.本公司與台電公司財務、業務獨立性之說明。
3.本公司董事獨立執行其職務之能力,及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制度之
說明。
4.本公司研發能力及面臨產業經營環境變化之因應能力之說明。
5.本公司轉投資策略及績效之說明。
二.本公司董事莊森貴及謝彩芬二位將依承諾於八十九年股東常會前辭去
董事職務。
執行情形:本公司董事莊森貴及謝彩芬已依承諾於股東會前(6月14日)
辭去董事職務。
三.本公司將依承諾於八十九年股東常會中補選二位外部董事,以增進董監
事獨立執行職務之功能。
執行情形:已於6月15日股東常會補選張信惠、華志強二位董事。
四.本公司轉投資之幸發及年昌二家投資公司業已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結束營業,並於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獲准解散登記,待國稅局核定
之。
五.本公司已訂定長、短期投資管理辦法,已於股票上市公開說明書中揭露。
六.本公司法人股東大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已出具承諾書,
承諾自本公司股票上市掛牌買賣開始日起四年內,不移轉其對大金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予他人。其承諾書已於股票上市公開說明書中揭露。
執行情形:截至89年 6月30日止大金投資(股)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並無移
轉大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予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