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取得台中市烏日區新站南段90地號及新榮和 段40地號土地。

股票代號:1615 大山
發布時間:2011-09-08
主旨:公告本公司取得台中市烏日區新站南段90地號及新榮和 段40地號土地。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烏日區新站南段90地號及新榮和段40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0/9/7~100/9/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烏日區新站南段90地號: 面積:1,929.86平方公尺,折合583.78265坪。 每平方公尺價格:新台幣53,888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3,996,296元。 烏日區新站南段40地號: 面積:3,464,51平方公尺,折合1,048.0142坪。 每平方公尺價格:新台幣48,888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69,372,96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第一期款:押標金抵繳價款 第二期款:其餘價款於開標日之次日起45日內(100年10月22日前)一次 繳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招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評估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擴大營業據點與投資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