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烏日區新站南段90地號及新榮和段40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0/9/7~100/9/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烏日區新站南段90地號:
面積:1,929.86平方公尺,折合583.78265坪。
每平方公尺價格:新台幣53,888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3,996,296元。
烏日區新站南段40地號:
面積:3,464,51平方公尺,折合1,048.0142坪。
每平方公尺價格:新台幣48,888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69,372,96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第一期款:押標金抵繳價款
第二期款:其餘價款於開標日之次日起45日內(100年10月22日前)一次
繳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招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評估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擴大營業據點與投資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