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 重大訊息 - 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股票代號:1612 宏泰
發布時間:2010-06-15
主旨: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99/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信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潘武雄 董事:陳世怡 董事:久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志鵬 董事:陳介甫 董事:潘鈞雄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陳介甫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A.宏茂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 B.東莞宏邦光電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A.宏茂光電〈蘇州〉有限公司:中國蘇州工業園區婁江東路5號。 B.東莞宏邦光電有限公司:中國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濱河西路富士工業城4號廠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A.宏茂光電〈蘇州〉有限公司:市場開發及製造。 B.東莞宏邦光電有限公司:市場開發及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