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0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0元,總計分配現金股利參億陸仟零壹拾壹
萬捌佰捌拾柒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茲訂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於九十三年八月十九日發
放。
(2)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起至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九十三年七月
二十一日(星期三)下午四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巿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電話02-2507-7000)辦妥過戶手續,(
郵寄過戶者以郵局戳記日期為憑),俾免影響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