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1/07
2.公司名稱: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暨無擔保分券轉換公司債發行
及轉換辦法第七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本公司(16093)
於99年2月13日發行期滿5年,訂定99年2月22日為下櫃日
(因99年2月14日至99年2月21日為春節假日),債權人於到期日之
前十日(99年2月3日)尚未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債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者
,執行到期還本行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債券到期還本期間:99年1月14日至99年2月13日
(採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2)證券交易商受理期間:99年1月14日至99年2月1日。
(3)債券到期收回基準日:99年2月13日。
(4)(16093)預定下櫃日:99年2月22日。
(5)(16093)每張債券到期收回價款:新台幣100,000元整(無加計利息)。
(6)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
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14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