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會計師報告書全文
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及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八十九年及八十八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
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
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中之中台電訊股份有
限公司,及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中之中台電訊股
份有限公司及華榮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
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
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八十九年及八十八年六月三十
日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對該等公司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分別為78,843千
元及273,540千元,分別占資產總額之0.70%及 2.22%,民國八十九年及八十八年上
半年度所認列之投資損失淨額分別為新台幣4,711千元及2,230千元,分別佔稅前淨
利之2.67%及0.50%。
除第三段及第四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
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
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
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
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五所述,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及八十八年
六月三十日之長期股權投資中分別計755,188千元及 10,264千元,民國八十九年及
八十八年上半年度之之投資損失中分別計45,719千元及 300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
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以權益法評價計列。
另,附註十六(二)「被投資公司應行補充揭露事項」中屬第三段所敘未經會計
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之資訊係由該等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採用
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除第
三段及第四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如經會計師查核,對於長期股權投資之評
價、相關損益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調整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
以允當表達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及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
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八十九年及八十八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