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
2.增資資金來源: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強化資本結構、擴大營運規模並使籌資管道多
元化,董事會決議提請民國一百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在5億股額度內,視公司資金需
求及市場實際情況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籌資事項。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預計發行五億股額度為上限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依存託憑證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單位總數訂定之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由本公司員
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資本結構、擴大營運規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