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16
2.增資資金來源:本案業經99年6月4日股東常會同意,通過授權董事會以不超過
1,000,000千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參與發行私募海外存託憑證。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擬發行450,000千股普通股至
540,000千股普通股,並以540,000千股普通股為上限。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依存託憑證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單位總數定之。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需要
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8.公開銷售股數: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由本公司員工認
購外,其餘90%全數提撥對外公開發行,充作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海外購料及興建台中港園區廠房。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