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20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1,785,130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93年7月21日至93年9月20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30,000仟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7元至12元,但公司
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
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2.24%(以除權後股本新台幣134億元計算)。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前三年內累積已買回公司股份數量174,343仟
股,並已全數註銷完成。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有,因市場
價格高於淨值。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有。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無。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有。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會計師認為本次買回股份,其決議買回股份數量
及買回價格除造成現金流出外,其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
及資本維持並無產生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