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89/12/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承攬東雲股份有限公司及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興建之高雄「
八十五國際廣場」-超高大樓帷幕牆等工程,依承攬合約規定,雙方於民國八十七年十
二月二十一日簽定預定房地買賣契約在案,房地價款新台幣(以下同)三八0、九五0、0
00元,其中預付房地款訂金一一0、九四六、八五六元,本公司於八十八年四月廿八
日召開第十七屆第十一次董事會決議,予以解約,當年度提列一一0、九四六、八五六
元之損失準備,經本公司一年多來與東雲公司及建台公司協商,為維護參方權益,於八
十九年十二月廿八日簽訂增補契約書,購屋金額變更為二六八、一五0、000元,並經
本公司第十八屆第三次董事會通過。
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八十八年四月間提列解約損失準備一一0、九四六、八五六元因參
方達成協議於本年度沖回。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