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發生日:民國88年4月28日
發生緣由:本公司因承攬東雲(股)及建台水泥(股)共同興建之
高雄[八十五國際廣場],超高大樓帷幕牆等工程,依
承攬合約規定,雙方於民國87年12月21日簽定預定房
地買賣契約在案,房地價款新台幣(以下同)三八0,九
五0,000元,經本公司評估後,為免日後損失加重,經
本公司第十七屆第十一次董事會決議,予以解約.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估計影響金額及因應措施:
依雙方簽定之預定房地買賣契約書第十七條規定,本
公司已繳納之房地款訂金一一0,九四六,八五六元則
被沒收,作為損害賠償金及違約之違約金,本公司正積極洽辦中
,期能降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