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2/31
2.發生緣由:台灣倉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擬於九十四年一月十日辦理增
資新台幣(以下同)參億捌仟萬元及九十四年一月十一日辦理減資壹億玖仟陸佰萬元,依
增、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率辦理增、減資。
3.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對台灣倉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比率為
九六.九四%,依此比率計算增資認股總金額為參億陸仟捌佰參拾柒萬元,其中壹億參仟
貳佰壹拾陸萬元以原資金貸與金額抵沖,現金出資貳億參仟陸佰貳拾壹萬元,減資時本
公司應認列已實現投資損失壹億玖仟萬元,已於以往年度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時認足
。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