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 重大訊息 - 更正公告九十三年度上半年度會計師出具之查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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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4-08-31
主旨:更正公告九十三年度上半年度會計師出具之查核意見。
1.事實發生日:93/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 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 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 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 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九所述,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 六月三十日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中分別計新台幣904,427仟元及840,2 79仟元(貸方餘額)及其上半年度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新台幣40,425仟元及38,835 仟元,係依據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資損 失,如能取得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須作適當調整之 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 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 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 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除第三段所述者外,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 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 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劉 江 抱 會計師 張 瑞 娜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八 月 三 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