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10
2.發生緣由:(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係採無實體方式辦理,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
計普通股17,095,62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70,956,220元。換發無實
體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換發比例為1:1。
(二)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 99年10月5日
(三)本次股票無實體轉換基準日訂為民國99年9月20日,最後過戶日為民國 99年9月15
日,停止過戶期間為民國99年9月16日起至9月20日止。
(四)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配合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處理。
(五)本次實體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之權利義務均相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