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2
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550,431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45,504,3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元。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股東紅利原股東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合併湊足整股
之登記(每一參與合併之股東併湊計算至角為止,分以下無條件捨去),併湊不足或未
如期辦理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盈餘分派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每股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