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04
2.公司名稱: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申請上市時,經證交所決議事項及本公司所出具之承諾如下:
一、除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
露相關事項外,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
(1)最近三年度及申請(98)年度上半年度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
(2)轉投資策略及效益之評估。
二、依承諾對直接或間接持有之轉投資事業,爾後倘對其降低持股比例須經董事
會特別決議通過。
6.因應措施:
截至100/06/30,本公司執行情形如下:
一、相關內容均已揭露於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詳公開資訊
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
二、本公司除於98/12/31董事會特別決議放棄轉投資公司高誠科技(股)公司現金
增資之部分認股權利,讓與專業經理人認購而降低持股比例外,未有其他降低轉
投資事業持股比例情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