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3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共計新台幣476,142,625元,預計每股配發新台幣3.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自九十七年起實施員工分紅費用化,本公司已將董、監酬勞及員工分紅於年度財
務報表中估列,九十九年度擬分配之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分別為新台幣10,000,000元
及42,000,000元。
(2)本次股東股利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現金股利計算
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俟一00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
(3)嗣後如因員工認股權證行使、轉換公司債轉換、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其
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