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孫佳鈞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所營業務範圍內之項目
(1)笙暘實業(股)公司董事
(2)展陽金屬制品(無錫)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孫佳鈞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展陽金屬製品(無錫)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展陽金屬製品(無錫)有限公司:無錫市錫山經濟開發區工業園二春路4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展陽金屬製品(無錫)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金屬展示架及相關金屬製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1)展陽金屬製品(無錫)有限公司及笙暘實業(股)公司:主要經營項目
係生產及銷售金屬展示架及相關金屬製品,與本公司目前經營項目並不相同,
所以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展陽金屬製品(無錫)有限公司:40%、美金800,000元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