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4/01/06
2.原計劃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之日期:93/10/20
3.執行進度落後或重大變更之原因:本公司因近日整體證券市場波動起伏不定,投資人
認股意願不足,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繳款情形不如預期,嗣經本公司
於九十四年一月六日召集董事會決議撤銷本次現金增資案,依法廢止。
4.相關資訊未(或延遲)輸入網際網路系統之原因:無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劃:無
6.預計執行進度:無
7.預計完成日期:無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無
9.本次執行進度落後或重大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業務穩定成長,撤銷本次現金
增資對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10.原主辦推薦證券商評估意見摘要 :無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
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對於本現金增資案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本公司
將加計利息返還其所繳納之股款。
(1) 退款利率以台灣銀行2005年1月6日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為之,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金額=認購股款x[1+(實際繳款日~現金增資退款基準日之天數)x1.59%/365]
(2) 訂定本公司接獲證期局核准通知之日為現金增資退款基準日。
(3) 將以郵寄支票方式退還已繳納之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