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該標的係座落於新北市汐止區工建段330、334、335地號及該地號基地內興建之廠辦大
樓編號T2棟之3、4、5、6樓
2.事實發生日:100/8/17~100/8/1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約 2,562.73平方公尺,折合 775.22坪
建物:約13,698.84平方公尺,折合4,143.90坪
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964,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土地:自然人且非關係人
建物:德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付款條件暫訂如下:
第一期:訂金-以總價款的5%為計算基準。
第二期:簽約金-以總價款的10%為計算基準。
第三期:工程期款-依據交易相對人之工程進度計算,以總價款的14.5%計算。
第四期:銀行貸款-以總價款的70%為計算基準。
第五期:交屋款-以總價款的0.5%為計算基準。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依據: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100年8月17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台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985,510仟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黃國義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4)北縣估字第00001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使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係100.8.17董事會授權董事長進行洽談,上述資料為本公司向交易相對人提出之購
買條件,俟正式合約簽定後,再行公告完整交易資訊。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